答:材料一般分为普通材料和特殊材料。
普通材料主要是指用于学校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工作消耗或储存的各种材料、燃料、包装物、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、装具、动植物等。
特殊材料主要有色谱柱、过滤柱、线路板、灯泡、光电倍增管、光电二极管、光纤光栅、芯片、晶片、硅胶、石墨、一般化学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硒鼓、探针、孔板、实验用动物、耗材、贵重金属(金、铂等)、一般金属耗材、一般非金属耗材、生物制品耗材(除病源微生物外)、价值2000元以下的软件等。
办公用品不属于材料。
答:材料由二级院系进行具体管理,承担具体审核职责。材料报账申请人通过“复旦大学资产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:资产管理系统),登录后点击首页“个人→快捷入口→材料建账”进行申报,填写材料信息,经院系审核人审核通过后,进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→智能报销平台,按照财务流程进行报销。
答:点击材料建账,会自动跳出发票提取页面。用手机微信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,进入复旦天翼发票小程序验证发票即可。发票信息采集成功后,系统里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发票提取界面,按步骤操作、填写并提交申请。
答:申请人所购买的材料应用于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等业务活动,发生的经济业务均真实、有效,提交的审核信息与实际一致。
院系审核人根据学校和单位内控要求及实际情况,对提交的信息认真审核,保证材料购置业务真实、合法;材料应与申请人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相关;材料中如有危险化学品则驳回,应通过学校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”统一采购;如发现属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,则应及时退回并提醒申请人办理资产登记手续。
答:材料审核中如发现应整体进行资产报账却被拆分成材料报账的事项,应退回并告知申请人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。若组装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,发票齐全后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。如组装电脑,若整机超过(含)1000元,应作为一整套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报账,而不应将CPU、显卡、内存等零件拆分,作为材料分别报账以规避固定资产登记。需要注意的是,显示器需要单独申请资产建账单(单价1000元以上)或材料建账单(单价1000元以下)。
答:危险化学品(含气体)、易制毒与易制爆化学品、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等采购由学校统一管理,应通过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”提交申请,经课题组、使用单位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,由科教中心统一向有资质的厂商购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。
因科研需要购买剧毒品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,应根据“剧毒化学品申购材料清单(2022年)”和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购材料清单(2022年)”的要求同时递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,经课题组、使用单位、保卫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,报相关的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由科教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购买手续。
答:特殊物品主要包括微生物、人体组织、生物制品、血液及其制品等。各单位若需出入境特殊物品,请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或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网站了解申报流程,并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预审通过后登录“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和分析系统”进行填报,待海关签发《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单》后方可办理出入境手续,且必须确保出入境特殊物品与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。
用户需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(平台地址:https://online.customs.gov.cn/),进入“行政审批”版块中的“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”办理。
答:各单位若需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,请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或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网站办事指南了解申报流程,并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预审通过后登录“中国海关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系统”进行填报,对符合条件的,待海关签发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后方可办理相关进出境手续,且必须确保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与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。用户需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(平台地址:https://online.customs.gov.cn/),进入“动植物检疫”版块办理。